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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申报注册的那些特殊类化妆品全解析!
“药妆”这个概念,我们可能会经常见到,而且只要是有这两个字的化妆品,可能会更受消费者的青睐。但是北京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 的小伙伴告诉大家,其实在我国并没有“药妆”这个概念。而且在京东、淘宝等电商平台搜索“药妆”、医学护肤品这两个关键字,也是显示无搜索结果。
不但是我国,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“药妆品”的概念。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,是**(地区)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。部分国家的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类别中,有些产品同时具有化妆品的使用目的,但这类产品应符合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的监管法规要求,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管理的“药妆品”。
我国现行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中*十二条、*十四条规定,化妆品标签、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,不得宣传疗效,不得使用医疗术语,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。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,宣称“药妆”“医学护肤品”等“药妆品”概念的,属于违法行为。
我国在进行化妆品备案注册时,也只将化妆品分为了两大类:“非特殊用途化妆品”和“特殊用途化妆品”。其中“特殊用途化妆品”主要是指一些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,它有具体细化分为以下九种产品类型:
1.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、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。
2.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。
3.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,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。
4.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、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。
5.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。
6.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。
7.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。
8.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。
9.防晒化妆品是指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、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。
消费者在购买时需明确,在我国是没有“药妆”化妆品概念的,如果要购买产品一定要到正规平台或商家购买。准备进行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的化妆品企业,也要明白,你要在中国申报“药妆”概念的化妆品,目前也是不可能的,需要结合化妆品实际情况,来正确分类注册备案。如有疑问,可与本文作者进一步沟通。